卓越新能:卓越新能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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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19: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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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0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作用,并且能够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也未发生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同意该议案

2、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0 元(含税)。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的制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促进其勤勉尽责,从而提升经营管理质量和效率,确保
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上述方案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方案。

5、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我们认为,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司融资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23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慎的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对外担保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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