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新能: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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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19: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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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0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容诚所在 2023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
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
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
伙人肖厚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
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经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容诚所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经评估,近一年容诚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报审计要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审计师与公司管理层以及独立董事的沟通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2 月 1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二)2024 年 3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容诚所在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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