臻镭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臻镭科技资讯
2024-04-15 17: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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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镭科技”或“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1、保荐人制定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2、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与公司的日常沟通、现场回访等方式开展
持续督导工作,并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2024 年 3 月 31 日期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
检查。

4、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具体内容包括: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材料;

(2)查阅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制度,查阅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

(3)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会计师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会计师出具的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对公司董事长、财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进行访谈;

(6)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开信息查询;

(7)查询公司公告的各项承诺并核查承诺履行情况;

(8)通过公开网络检索、舆情监控等方式关注与发行人相关的媒体报道情况。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基于前述保荐人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骨干研发人员流失或不足的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壁垒较高。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聚焦于产品的研发设计环节,依靠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对新产品和新技术进行持续的迭代演进。在未来经营发展的过程中,若公司骨干研发人员大量流失,且公司新人研发人员未能成长,将导致公司无法组建起与业务稳健发展相匹配的专业研发团队,影响公司的产品技术持续创新能力,进一步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持续创新能力不足的风险

随着集成电路芯片和微系统行业技术的持续突破,以及客户对产品的个性化需求不断增多,公司需要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持续开展研发创新,从而保持技术的先进性和产品的竞争力。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市场及行业发展趋势,
未能提前进行储备或布局,或不能保持持续的创新能力,导致公司无法提供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并对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公司研发工作未达预期的风险

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芯片设计公司需要围绕产品技术升级、应用领域开拓、产品系列开发投入大量资金和技术人员。公司对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和市场化进程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在研发过程中关键技术未能突破、性能指标未达预期,或者研发出的产品未能得到市场认可,公司将面临前期的研发投入无法收回且难以实现预计效益的风险,并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核心技术泄露风险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核心技术优势以及持续的研发能力是公司主要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公司保持技术领先和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公司拥有多项核心技术,为保护核心技术,公司通过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相关协议、规范化研发过程管理、申请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保护措施防止核心技术泄露,但上述措施并不能完全保证核心技术不会泄露。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核心技术信息保管不善、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原因导致核心技术泄露,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研发进程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公司经营规模仍相对偏小的风险

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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