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三一重能股份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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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次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 2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 16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23332_G03号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三一重能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
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
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了解、抽 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
映了2023年度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3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23332_G03号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 勇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宇澄
中国 北京 2024 年 4 月 29 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一重能”)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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