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第三届监事会第25次会议决议公告
建龙微纳资讯
2024-04-18 19:53:36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4-013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 25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25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星期四)在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
区军民路)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 1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培璐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在总结 2023 年经营
情况和分析 2024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制定了本年度的财务预算指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
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