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微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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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18: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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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7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天健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其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隐街道西溪
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书。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合伙人数量为 238 人,注册会计师 2,27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2023 年度上市公
司(含 A、B 股) 审计客户共计 67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6.63 亿元。这些上市公
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1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天健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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