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1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
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伟思医疗签订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
2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
3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式,了解伟思医疗的业务发展
情况,对伟思医疗开展持续督
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3 年度伟思医疗在持续督导
4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情形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2023 年度伟思医疗在持续督导
5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
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诺等事项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导伟思医疗及其董事、监事、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
6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伟思医疗依照相关
7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
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度,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监
为规范等 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包 保荐机构对伟思医疗的内控制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 易、对外 了核查,伟思医疗的内控制度
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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