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3 年度,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孔小文女士、独立董事杨月彬先生及董事张兴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孔小文女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未发生变化。全体成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均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会议召开和审议情况如下:
2023 年 1 月 6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
委员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重点关注事项。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委
员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部提交的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财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按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要求编制,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3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全
体委员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重点关注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与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其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对其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满意,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2、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审计人员具备审计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执业证书,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有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关联关系和经营关系。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的角度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开展本职工作,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
审计的工作成效。
(三)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2023 年一季度、
2023 年半年度和 2023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及其他重大错报情形。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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