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8
公告编号:2017-053
证券代码:833931 证券简称:华通股份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河南华通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东股权质押时情况概述
2017年10月10日,河南华通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发布了《河南华通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对公司股东史海宝股权质押事宜进行了披露。公司股东史海宝质押28,958,800股(其中21,719,1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239,7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给河南偃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2017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9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非关联公司洛阳新正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向河南偃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续期提供担保。
二、 股东股权质押解除情况
由于所担保的贷款业务停止,质押权人河南偃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出质人史海宝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上述股权质押登记。
2017年12月15日,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史海宝的通知,公司股东史
海宝于2017年10月10日质押给河南偃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的28,95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 26.00%)已全部解除质押,并在
公告编号:2017-053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17年12月14日。
三、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河南华通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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