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9
证券代码:834156 证券简称:有米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次修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公司<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次修订)
二○二三年十月
第一条 目的及概述
1.1 建立和完善良好的激励机制,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投入部分自有资金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购房借款。
1.2 公司提供本借款是为了帮助员工解决基本的住房需求,不适用于以投资或改善为目的的购房行为。
1.3 为规范员工购房借款的申请与执行,保证此专项计划的合理运行,并指导日常操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公司董监高及其关联方除外。第三条 申请条件
3.1 拟向公司申请借款的员工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可进行申请:
(1)购房前司龄满三年(含)以上;(司龄从正式签署劳动合同之日起至申请借款日,一年内公司主动返聘人员司龄累计)
(2)已获授公司股权激励的在职员工(非董监高);或过往 50%及以上的绩效结果为 4U/5U,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在职员工;(绩效包含上下半年绩效及全年绩效)
(3)任职期间绩效考核未曾为 2U/U,职级不低于 P3/M1 的在职员工;
(4)拟购员工无不良征信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银行列入黑名单,除本次购房免息借款及为购房申请的银行贷款外无其他超过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的大额债务;
(5)适用于拟购员工本人名下且为员工工作属地的首套自用住房(购房合同在 2021 年 4 月份之后生效),不包括为改善居住条件而出售现有住房后再购买新的住房,不包括除自住外其他用途的住房;员工与朋友一起联名、合伙购买商业住房的,公司将不予发放购房免息借款;
注:工作属地除社保购买地,可包括周边城市(需满足可单日往返出勤);若申请人和其配偶明显已有或曾有房屋产权登记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所在地房屋、自建房、原有房屋已出售等情况,均不视为首套房。员工工作所在地政府对“首套房”的定义与前述不一致的,参照工作所在地政府对“首套房”的政策定义。
(6)若与公司员工合购住房的,申请名额只能限定一人;
(7)贷款利息补贴仅享受一次;
(8)申请人不属于距法定退休年龄低于五年的员工;
(9)员工取得借款时,应当签署借款合同,并向公司承诺在使用员工首次购房免息借款期间在公司任职,并签署相应的《劳动合同》;
(10)公司鼓励使用员工首次购房免息借款的员工提前归还借款,以帮助更多的员工实现购房愿望。
对于公司特别引进人才、重要贡献人才及长期服务公司的核心骨干人才申请借款的适用条件及借款额度,可以由公司决策委员会(PETM)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决定,无需受限于上述申请条件。
第四条 借款额度
4.1 公司拟为员工购房提供免息借款的总额度为 300 万元,该额度使用后所
产生的还款及尚未使用的额度将循环用于支持公司员工购房。
4.2 员工申请购房借款的额度上限为 20 万,申请人及其配偶平均每年借款
本金应不超过申请人及其配偶税后年薪酬总收入 25%。
4.3 申请额度最终由 HR 与行政部(HRAD)结合个人家庭收入及实际需求等
评定。
第五条 申请流程
5.1 符合条件的员工向 HR 与行政部(HRAD)发起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
料(具体材料参考附件),由 HRAD 人员对申请者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无问题再由 HRAD 统一报批 PETM 审批。
5.2 为做好借款额度的统筹和规划,公司有权统一协调,并视申请者岗位职责的重要程度、过往贡献情况、绩效评定、经济情况、购房紧急程度等因素确定申请的优先顺序。
5.3 符合条件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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