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5
证券代码: 835546 证券简称:高拓新材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无锡高拓新材料股份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无锡高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于2017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5名董事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沈国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2016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此议案详情请参照《2016 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结合2016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经理拟
定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报告对2016年工作进行了总结,
并提出2017年的工作重点及设想。
该议案无需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了应尽的职责,结合2016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董事会拟定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对2016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2017年的工作重点及设想。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董事会决定暂不分配账面利润。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财务
预算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合2016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补充确认2016年度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关联董事沈国强、程宏、钱辉回避表决,因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
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关联董事沈国强、程宏、钱辉、陈国华回避表决,因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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