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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2-28 07:21:21 股吧网页版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南京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28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南京银行为销售机构
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3年2月

28日起新增委托南京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

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南京银行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新增南京银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序号 产品代码 产品名称

1 000418 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 001535 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7945 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3 008060 景顺长城价值边际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5779 景顺长城价值边际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注:上述基金最新业务状态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联系人:江志纯

电话:025-86775067

传真:025-86775054

客户服务电话:95302

网址:http://www.njcb.com.cn

二、通过南京银行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南京银行提交申请,

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南京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

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

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南京银行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南京银行为准,且

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南京银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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