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4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圆信永丰丰润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8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
圆信永丰丰润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12 月 12 日证监许可〔2016〕3070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已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正式生效。
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
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
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基金投资
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圆信永丰丰润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3 月 1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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