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0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德量化蓝筹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降低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11 月 8 日起,降低诺德量化蓝筹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并相应修订《 诺德量化蓝筹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和《 诺德量化蓝筹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协议》 (以下简称“《 托管协议》” )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方案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 0.80%调低至 0.60%。
二、修改《 基金合同》 及《 托管协议》 部分条款
根据上述方案,对本基金《 基金合同》 及《 托管协议》 的修订如下:
1、对本基金《 基金合同》“ 第十四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8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
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
近可支付日支付。 ”
调整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
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
近可支付日支付。 ”
2、根据上述变更,对本基金的《 托管协议》 进行相应修订,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招募
说明书时一并更新上述内容。
三、重要提示
此次降低管理费率及相应修订《 基金合同》 、 《 托管协议》 ,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
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且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 的规定。本
次修订后的《 基金合同》 、 《 托管协议》 将自 2019 年 11 月 8 日起生效。
本公司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投资者可登录本
公司网站( www.nuodefu......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