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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3-19 08:11:40 股吧网页版
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19

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FOF)
基金主代码 00814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3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兴全优选进取三个
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和《兴全优选进取三个
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等的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0 年 3 月 20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 年 3 月 20 日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3 月 6 日生效。由于本基金单笔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短
持有期限为 3 个月,3 个月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3 个月后方可提出赎回申请,故本基金暂不开放赎回业务。本基金暂不开放转换业务。开放赎回、转换的时间,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进行申购时,投资人以金额申请,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含申购费),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含申购费)。在基金管理人网
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划分为四档,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用固定金额费率的申购除外)。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单笔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 100 万 1.5%

100 万≤M〈 200 万 1.2%

200 万≤M〈 500 万 0.5%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3.3.1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3.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
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4. 日常赎回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放赎回业务,故此内容不适用,开放赎回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放转换(转入、转出)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应与销售机构签订协议,并实行自愿参加的原则,投资者可随时申
请办理本业务和申请终止本业务。本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规定的,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6.2 凡申请办理本业务的投资者,如投资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须开立本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如申请变更或终止本业务,网上直销投资者可直接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自行申请变更或终止,代销机构渠道投资者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相关业务规定和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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