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2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7年7月3日起至
2017年7月31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17年8月1日,在本基金的基
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静安公证处公证员陈思清及公证员高淑娟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6月30日,即在2017年6月30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计票结果如下:
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1,500,134,000份,占2017年6月30日权益登记日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
1,500,342,040.7份的99.99%。上述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
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满足法定会议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
站(www.xcfunds.com)刊登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1,500,134,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
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各份额类别基金份额已达到参
加大会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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