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
专项说明》的意见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监事会对于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
2、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继续积极制定经营策略,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积极部署战略措施。
3、监事会将继续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相关措施的推进工作。同时督促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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