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音控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天音控股资讯
2024-04-28 16: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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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音控股”)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
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内外部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故根据本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推测公司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天音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天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穗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易天移动数码连锁有限公司、天音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督五个方面,具体如下:子公司管理、战略规划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销售管理、采购管理、投资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管理、担保管理、关联交易、税务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经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工程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管理、采购管理、投资管理、资金管理、担保管理、工程管理等。


上述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内部控制五要素的所有重要内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①该缺陷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
重大缺陷 管理人员舞弊;②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
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企业审计委
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要缺陷:①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
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
重要缺陷 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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