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申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炬申股份资讯
2024-06-18 19: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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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9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总股本为128,80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496,300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股份基数为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126,303,700股。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外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7,891,110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股折算,公司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37,891,110/128,800,000*10=2.941856元人民币(含税,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41856元/股。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128,8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496,300股后的股本总额126,303,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37,891,110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因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8,8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126,303,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
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535 雷琦

2 02*****535 雷高潮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14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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