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总裁工作细则
盘龙药业资讯
2024-04-26 00: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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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依法设置总裁。

第三条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权。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总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八)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九)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十)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十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十二)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

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总裁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总裁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裁。

第八条公司设总裁一名,实行董事会聘任制。

第九条董事会聘任总裁每届任期三年,总裁连聘可以连任,副总裁经总裁提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公司应尽可能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裁及副总裁。

第三章 总裁的职责


第十一条总裁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三)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经济指标,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的完成;

(四)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五)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按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生产产品,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六)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公司的技术进步和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第十二条总裁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文化素质,培育良好的公司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三条 总裁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 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总裁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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