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2023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牛晓峰,1966 年 5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九三
学社社员,博士研究生导师,现工作于西安交通大学药学院。1986 年毕业于西安医科大学药学院药学专业;1998 年获得西安交通大学生药学硕士学位;2007 年获得西安交通大学药物分析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中药物质基础分析及中药品质评价,中药材加工及中药新药、保健食品研制。现任陕西商洛秦药研究院院长,中医药管理局中药物质基础重点研究室主任,中药、天然药物新药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保健食品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陕西省中药产业发展专家委员会委员,陕西省消毒产品及保健用品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陕西省工业技术化委员会中药材标准化组专家委员,陕西省药理学会中药药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2022年 8 月任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1、参与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及 2 次股东大会,所有会议的召开均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会议,无缺席或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在行使表决权方面,本人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本报告期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董事姓 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列席股东
名 次数 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牛晓峰 12 12 0 0 否 2
2、参与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实施
细则》履行相关职责,并对公司对外转让陕西博华医药有限公司股权和公司拟在商洛柞水投资康复医院事宜进行研究和审议。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 12 月,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该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暂
未发生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形。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本人未发现公司有其他依据相关法律和规章的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审计部关于内部审计计划及工作情况的汇报,多次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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