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瑞丰光电资讯
2024-05-14 18: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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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1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目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平安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三)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李竹青、王铮

项目联系人:李竹青、王铮

联系电话:0755-22621452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300241

注册资本:685,761,103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汇处瑞丰光电大厦1栋1601(一照多址企业)

主要办公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汇处瑞丰光电大厦1栋1601

法定代表人:龚伟斌

实际控制人:龚伟斌

联系人:刘雅芳

联系电话:0755-29060266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1年5月17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报披露时间:2021年年度报告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平安证券作为瑞丰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对瑞丰光电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 荐文件;提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 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 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批复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 求向其提交推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1、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切实履行
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关注公司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制度,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2、督导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本
次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与使用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公司的定期报告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均进行了及时审阅;
4、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
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及关联交易定价机
制;

5、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和其他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6、定期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平安证券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原委派李竹青先生、周成材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因周成材先生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保荐工作的有序进行,平安证券委派王铮接替周成材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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