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三环集团资讯
2024-04-27 01: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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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AOZHOU THREE-CIRCLE (GROUP) CO., LTD.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2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2
第四章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3
第五章 独立董事的职权...... 5
第六章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 9
第七章 附则...... 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明确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潮
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人
员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称的“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
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
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形,由此造成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要求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
董事人数。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八条 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制度第三章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
经济等工作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第九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
会关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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