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5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市
【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5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
新美星会遵守且这样做吗?
东方财富股吧有个“姑苏大白兔”整天拿公司增发造谣,说是要等增发后才实施送股派现,请问是否属实?请给出合理解释! 【答】新美星:您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请您持续关注公司公告。¶¶2018-04-19 16: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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