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有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予以修订。
具体情况如下(修订处用加粗表示):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十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重要的对 第二十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重要的对
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对 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对 外投资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外投资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对外投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 (一)对外投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
批程序; 批程序;
(二)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订立合同,合同 (二)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订立合同,合同
是否正常履行; 是否正常履行;
(三)是否指派专人或成立专门机构负责 (三)是否指派专人或成立专门机构负责 研究和评估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 研究和评估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 风险和投资收益,并跟踪监督重大投资项 风险和投资收益,并跟踪监督重大投资项
目的进展情况; 目的进展情况;
(四)涉及委托理财事项的,关注公司是 (四)涉及委托理财事项的,关注公司是 否将委托理财审批权力授予公司董事个人 否将委托理财审批权力授予公司董事个人 或经营管理层行使,受托方诚信记录、经 或经营管理层行使,受托方诚信记录、经 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指派专 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指派专
人跟踪监督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 人跟踪监督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
(五)涉及证券投资事项的,关注公司是 (五)涉及证券投资事项的,关注公司是否 否针对证券投资行为建立专门内部控制制 针对证券投资行为建立专门内部控制制度,
修改前 修改后
度,投资规模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 投资规模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来源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投资风险是否超 是否为自有资金,投资风险是否超出公司可出公司可承受范围,是否使用他人账户或
承受范围,是否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
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独立董事
是否发表意见(如适用)。 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第二十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重要的对 第二十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对 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对外担保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外担保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对外担保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 (一)对外担保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
批程序; 批程序;
(二)担保风险是否超出公司可承受范 (二)担保风险是否超出公司可承受范
围,被担保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 围,被担保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
务状况是否良好; 务状况是否良好;
(三)被担保方是否提供反担保,反担保 (三)被担保方是否提供反担保,反担保
是否具有可实施性; 是否具有可实施性;
(四)独立董事是否发表意见(如适 (四)是否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方的经
用); 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五)是否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方的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七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重要的关 第二十七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重要的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关 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联交易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是否确定关联方名单,并及时予以更 (一)是否确定关联方名单,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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