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及其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海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深水海纳及其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发展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平台等正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此授信额度项下的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表在上述拟授信额度范围内选择适合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洽谈具体授信安排,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综合授信事项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在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额度
(一)担保情况概述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上述融资授信顺利实施,根据各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将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
相关担保。同时公司可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也可为公司担保。上述担保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质押担保等,具体方式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具体合 同/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担保事项之日止(具体融资期限、产品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 融机构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公司管理层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 调剂公司及各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并可根据后续业务发展对新设立、新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本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持 截至目前 本次预计 被担保方最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股比例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近一期资产 市公司最近一 关联
负债率 期净资产比例 担保
江苏深水 公司直接
水务有限 持股 13,279.53 17,279.53 74.52 17.19 是
公司 100%
山东深水 公司直接
海纳水务 持股 1,763.16 5,763.16 62.53 5.73 是
环保有限 100%
公司
丹东深水 公司直接
海纳水务 持股 27,611.00 31,611.00 70.26 31.44 是
环保有限 93.19%
深水海 公司
纳、李 长治市深 公司直接
海波 水水务有 持股 11,750.00 13,750.00 70.16 13.68 是
限公司 97.51%
河北深水 公司直接
能源环保 持股 6,477.27 7,477.27 90.19 7.44 是
有限公司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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