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董秘您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中明确指出上市公司应当将已开设的新媒体平台链接公示在官网上,请问您对此有何态度或看法? 【答】
绿岛风:您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中要求“鼓励上市公司通过新媒体平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已开设的新媒体平台及其访问地址,应当在上市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公示,及时更新。”目前公司尚未开设专门的投资者关系新媒体平台,后续如有开设,相关链接将发布在公司官网上。感谢您的关注!¶¶2024-04-20 17: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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