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9
证券代码:301158 证券简称:德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
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50,370,5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5,111,153.00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于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正在进行 2024 年度回购股
份计划,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最新持有的股份为 2,679,600 股。因回购股份不参与
分红,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
本 150,370,51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679,600 股后 147,690,91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54430 元(含税),共计派发 45,111,154.62 元
(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30 元/股计
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30 元/股=45,111,154.62 元
÷150,370,510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30 元/股。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此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679,600.00股后的147,690,9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544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2.748987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1088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5443 元;持股超过 1 年 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1 08*****520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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