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提议
诺德股份立即召开股东大会,重新选董秘和董事长 【答】诺德股份:您好,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及选任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在任职期间均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感谢您的关注。¶¶2024-02-20 16: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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