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空调: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7月)
哈空调资讯
2024-07-15 18: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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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6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保证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

第四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实践和弘扬公司的企业文化。

第二章 总经理职责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六条 公司其他管理人员按照分工或受总经理委托,协助总经理分管某些方面的工作,执行专项任务。对于分管和受委托的工作负有责任,拥有相应职权;涉及其他副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分管工作的事项,主动沟通和听取意见。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报告;方针政策性的问题经调查研究后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第二章 总经理会议制度

第一节 总经理会议

第七条 总经理会议包括总经理办公会议和专业会议。

第八条 参加总经理办公例会的人员应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或由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主持,根据会议议题,主持人可以邀请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指定公司有关部门、分(子)公司负责人参加。

第九条 公司重大问题应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除须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由总经理办公会议作出决定。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议题由总经理确定。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审议提请董事会批准的有关方案或事项;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和工作部署;研究落实监事会的有关决议; 研究制定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投资、对外合作、科技、安全、人员培训等计划及实施办法;决定职权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及奖惩事项;研究部署公司日常各项重要工作;拟订内部管理机构、分支机构设置方案;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督查协调各部门工作;其它需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

第十二条 有关部门应全面准确地提供会议资料,公司党群综合服务部承担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根据会议决定,编写会议纪要。

第十三条 专业会议由总经理或分管专项业务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分管工作召开并主持,指定有关人员

第十五条 专业会议讨论的事项由会议主持人决定。专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总经理办公会的决议、决定、计划或方案;研究协调有关问题。根据会议主持人的意见,会议主办部门编写会议纪要。

第十六条 总经理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计划或方案根据需要以公司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下发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第二节 总经理会议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或专业会议中的定期例会,由公司党群综合服务部或业务责任部门至少于开会前一个工作日通知主持人及出席会议人员。通知中应列明参加会议人员、时间、地点、会议议题或拟决议的事项。

第十八条 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公司发展战略,总经理负责组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召集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报董事会审批。

第十九条 依据中长期发展计划,结合国内外市场状况,总经理负责组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召集有关部门拟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大纲》,报董事会审批。总经理负责组织制订季度、月度经营计划,并根据市场变化滚动调整优化,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

第二十条 依据中长期发展计划和年度财务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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