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就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进行审议: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认为财务报告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能够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全体委员会成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出席委员签字:郑登津 吕文栋 任文艺
2024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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