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7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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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230Z1643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由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达股份)转来的贵所
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下发的《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227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
奉悉。我们作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中需要
我们发表意见的财务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已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出具容诚专字
[2024]230Z1484 号报告对工作函部分内容进行了回复,现就问题四公司应收票据
及应付票据问题的回复如下现就监管工作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四、关于应收票据及应付票据
年报披露,公司应付票据期末余额 14.97 亿元,为银行承兑汇票,较上期增长
61.79%;应收票据期末余额 13.60 亿元,其中银行承兑票据 11.90 亿元、商业承兑
票据 1.69 亿元;期末未终止确认银行承兑票据 9.13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
报告期内使用票据结算情况,包括各月份使用票据的交易背景、交易主体、交易金
额、开具票据金额及类型、贴现或背书情况、期初期末应收、应付票据余额等,核
实公司是否存在无商业背景情况下开具票据的情形;(2)报告期末应收银行承兑
票据、商业承兑票据、未终止确认银行承兑票据的承兑方、交易背景、开票时间、
金额、到期时间、背书情况等,并说明可能存在的风险敞口及应对措施;(3)报告
期末应付票据对应开票对象、金额、交易背景,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开票的情形,对
应的开票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回复
1、报告期内使用票据结算情况,包括各月份使用票据的交易背景、交易主体、交易金额、开具票据金额及类型、贴现或背书情况、期初期末应收、应付票据余额等,核实公司是否存在无商业背景情况下开具票据的情形;
公司票据使用较为频繁,下游客户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公司货款,公司收到票据后,主要用于背书支付供应商款项、贴现及到期托收。2023年度,公司收到票据金额为 70.75 亿元,贴现、背书、托收金额 81.92 亿元(其中上期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 12.02 亿元)。本期使用票据进行结算涉及出票人 3,315 家单位,承兑人 2,533 家,票据数量 8,076 张,由于数据量较大,基于公司票据使用的情况,公司回复如下:
(1)公司使用应收票据结算情况
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均为到期托收,应收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用于到期托收、背书转让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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