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峰)
中毅达资讯
2024-04-29 20: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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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峰)

作为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核查,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黄峰,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中国银行崇文区支行信贷科、信用卡科科员、科长,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职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南建设独立董事职务,千方科技独立董事职务。2023年11月起任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职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职务; 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并兼任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参加董 亲自出 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事会次 席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12 12 12 0 0 否 3

2.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并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了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
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就公司内控、财务、业务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公司编制定期报告期间,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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