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6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日期:2024 年 7 月 15 日
目录
1.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
2.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3.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
4.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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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现场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1.为保证现场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邀请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2.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在会议签到处(设在会场入口)签到并领取会议资料后进入会场,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置于静音状态。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4.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益。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向大会秘书处登记申请。股东大会秘书处将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安排股东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姓名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了保证会议的高效,每一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
5.现场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
请根据本次大会议题,对第 1 项议案,以画“√”的方式在表决栏内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对第 2 项议案,请在“投票数”栏中填写具体的选举票数,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该表决票上对应的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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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15 日下午 14:00。
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武林广场 1 号杭州大厦 A 座 8 楼会议室。
一、与会人员签到。
二、会议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宣布会议开始。
三、会议审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六、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股东代表、监事和见证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八、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会议结束。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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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机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刊登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信披 20 版,同时刊登在公司网站 http://www.jiebai.com。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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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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