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北京证监局作出对中金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金公司存在自营和投顾账户间发生交易,利益冲突管理不到位,开展场外期权业务不审慎,对子公司业务和投资行为管理不到位,公司治理不规范的情况,反映出公司未能有效实施合规管理,内部控制不完善,违反了相关规定。
对此,北京证监局责令中金公司就上述问题认真整改,并自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此前4月24日,中金公司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经查,中金公司合规管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开展相关证券业务;二是多名员工曾存在买卖股票、出借个人证券账户的行为,公司对员工行为监测监控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