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26
公告编号:2016-029
证券代码:832426 证券简称:灵佑药业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河南灵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2016年8月12日以书面送达。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6年8月25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钱洁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两
公告编号:2016-029
网公司及退市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董事对《2016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16年半年度报告》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关于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灵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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