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6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832567 证券简称:伟志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伟志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伟志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此次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系正常商业交易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此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上述议案。
董事会有关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3-022
二、备查文件
《伟志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的独立意见》
伟志股份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张百鹏、颜德安
2023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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