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06
公告编号:2017-001
证券代码:835151 证券简称:中科星冠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中科星冠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中科星冠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9日以书面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兵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于2017年3月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
景山支行(以下简称“华夏石景山支行”)申请了最高额为人民币30
0万元的贷款,用于公司业务开展,并于2017年3月30日与华夏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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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山支行签署了最高额融资合同。北京石创同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石创”)为本次货款提供了担保。公司以一项自有的发明专利(嗜热糖化酶表达盒及其应用,专利号:ZL200910077645.4)向北京石创进行质押提供了反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兵以其所持有的公司2,000,000股的股权及其个人名下一项发明专利(一种转化芽孢杆菌的方法,专利号:ZL200910077643.5)向北京石创进行质押提供了反担保。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于2017年3月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
支行(以下简称“华夏石景山支行”)申请了最高额为人民币300万
元的贷款,用于公司业务开展并于2017年3月30日与华夏石景山支
行签署了最高额融资合同。北京石创同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石创”)为本次贷款提供了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兵以其所持有的公司2,000,000股的股权及其个人名下一项发明专利(一种转化芽孢杆菌的方法,专利号:ZL200910077643.5)向北京石创进行质押以提供反担保,此次反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汪兵已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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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于2017年4月24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星冠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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