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06
公告编号:2019-024
证券代码:835398 证券简称:泰通农业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被出具限制
消费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被限制消费对象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公司查询,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樊文烈先生被出具限制消费令,具体情况如下:1、限制消费对象: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樊文烈
执行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2019年5月15日
案号:(2019)粤1971执13662号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限制消费对象: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樊文烈
执行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2019年5月14日
案号:(2019)粤1971执13607号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限制消费对象: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樊文烈
执行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公告编号:2019-024
立案时间:2019年5月15日
案号:(2019)粤1971执13639号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4、限制消费对象: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樊文烈
执行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2019年5月15日
案号:(2019)粤1971执13636号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5、限制消费对象: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樊文烈
执行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2019年5月15日
案号:(2019)粤1971执13638号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6、限制消费对象: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樊文烈
执行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2019年5月14日
案号:(2019)粤1971执13568号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7、限制消费对象: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樊文烈
执行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2019年5月15日
案号:(2019)粤1971执13637号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8、限制消费对象: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樊文烈
公告编号:2019-024
执行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2019年5月14日
案号:(2019)粤1971执13572号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9、限制消费对象: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樊文烈
执行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2019年5月15日
案号:(2019)粤1971执13640号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原因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14日、2019年5月15日立案执行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系列案件,因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樊文烈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