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市巅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巅峰科技资讯
2019-02-19 17: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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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2-19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市巅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深圳市巅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巅峰科技”或“公司”)于2015年9月聘请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担任主办券商,于2016年1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自挂牌以来,巅峰科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进行信息披露,并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中银证券在担任巅峰科技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秘书积极配合持续督导工作,认真落实主办券商整改意见,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按时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不存在拖欠持续督导费用的情况。



中银证券在担任巅峰科技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过程中,遵循勤勉尽职的原则,对巅峰科技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充分的调查、谨慎的核查,勤勉尽责地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现根据巅峰科技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巅峰科技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已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之终止协议》。巅峰科技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出具的《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巅峰科技与中银证券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书>之终止协议》于该无异议函出具之日生效。



中银证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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