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1
证券代码:838733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7年11月1日,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绿通科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绿通新
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
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厚街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现就本次股票发行认购事宜制定如下认购办法:
一、在册股东优先认购的办法
(一)在册股东的认定
在册股东是指截止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票发行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0月26日。(二)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八条的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章程》对股东优先认购权无相关规定,公司在册股东张志江、骆笑英、东莞市富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恒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在册股东自愿放弃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权,并出具了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函。
(三)在册股东缴款安排
本次股票发行中,公司在册股东均不参与本次股票发行认购。
二、股票发行新增认购人的认购安排
(一)新增投资者认购安排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对象为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符合条件的投资者。
根据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司拟向4名投资者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6,666,666
股,每股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50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
万元。本次股票发行新增拟认购人及拟认购新增股份数量如下:
序号 认购人名称 认购数量(股)认购金额(元)认购方式
1 湛江中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33,333 9,999,997.50 现金
2 珠海创钰铭泰股权投资基金 666,666 4,999,995.00 现金
企业(有限合伙)
3 赫涛 900,000 6,750,000.00 现金
4 郑钟南 3,100,000 23,250,000.00 现金
合计 - 5,999,999 44,999,992.50 -
(二)缴款的时间安排
1、缴款起始日:2017年11月6日(含当日)
2、缴款截止日:2017年11月8日(含当日17点前)
(三)认购程序
1、2017年11月6日(含当日)至2017年11月8日17点前,认购人进行
股份认购,将认购资金汇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指定账户。
2、2017年11月8日17点前,认购人将其认购款缴纳情况电话告知公司,
电话:0769-22704308。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2017年11月8日17点前,公司确认认购人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通知
认购人股份认购成功。
(五)其他相关事项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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