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青工艺: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桐青工艺资讯
2020-04-27 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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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38905 证券简称:桐青工艺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江西桐青金属工艺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江西桐青金属工艺品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 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十八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三十八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 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下列情形之
会审议通过: 一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二)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审计净资产 2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对象提供的担保;

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
(四)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方提供的担保; 总资产 30%的担保;

(五)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的提供的担保;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第四十三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 第四十三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 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 形式提出。董事会不同意召开,或者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 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未做出书面反馈到提议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同意或不 的,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 会并主持。 监事会或者股东依法自行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股东大会的,挂牌公司董事会、信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个工作 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予以配合,并
日内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
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监事会的同
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或者在收到提议后十个工作日内未作
出书面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
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
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四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第四十四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提议董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 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同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 意召开,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未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做出反馈的,上述股东可以书面提议在收到请求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同意 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同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 意召开的,应当在收到提议后 5 日内
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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