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森药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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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1 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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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0-11

公告编号:2017-018



证券代码:870569 证券简称:弘森药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巧明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万元的议



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上海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万元整,期限一年,由苏州国发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国发”)为该笔授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终结果以银行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审议《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上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为保障公司获得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巧明、周富英夫妇为公司申请上海银行综合授信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巧明、周富英 公告编号:2017-018



夫妇为公司申请上海银行综合授信向苏州国发提供反担保。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杨巧明、杨颖栋、杨颖瑾为关联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申请1,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交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500万元,期限一年,预计利率为5.22%,以公司信用与公司自有土地房产(具体位置:江苏省太仓市浮桥镇浏家港协鑫西路12号)提供担保,最终结果以银行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审议《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交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为保障公司获得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巧明、周富英夫妇为公司申请交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1,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杨巧明、杨颖栋、杨颖瑾为关联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7-018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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