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合力: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汇通合力资讯
2017-10-31 18: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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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0-31

公告编号:2017-009



证券代码:871746 证券简称:汇通合力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深圳市汇通合力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通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7年 10月 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平(www.neeq.com.cn)披露了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定于2017年11月10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新增临时议案情况



2017年10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刘国联先生(截止



2017年 10月 30 日持有公司股份 5,093,5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87%)以书面形式提交的《深圳市汇通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案函》,提议在2017年11



月10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向股东借款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17-009



因公司经营需要流动资金,公司拟向董事、实际控制人刘国联借款180万元。借款开始日2017年11月20日,终止日为2018年5月13日。利率为6%一年。



2、《关于公司向公司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加强公司资金流动性,公司拟向董事、实际控制人刘国联借款,借款金额人民币18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公司向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



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



召集人”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上述临时提案的提案人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及具体决议事项,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作为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0月18日披露的《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中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



公告编号:2017-009



四、调整后的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向股东借款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向公司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汇通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汇通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汇通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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