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5
公告编号:2022-020
证券代码:872594 证券简称:中环电炉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天津中环电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邮件、传真或其 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话、邮件、传他书面方式;通知时限为:自接到提议 真或其他书面方式;通知时限为:自接
后 3 日内发出会议通知。 到提议后 3 日内发出会议通知 。情况
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
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
作出说明。
增加第一百七十三条 第一百七十三条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
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
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其中,公司主动
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
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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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
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
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
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可
以通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式对投资者
损失进行赔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投资者保护相关条款等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天津中环电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二次会议决议》
天津中环电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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