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好医疗: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
锦好医疗资讯
2024-05-28 17: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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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8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1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提交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登公司审核确认,上述事宜已办理完毕,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基本情况

1、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股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截至行权款缴纳截止日,共有 47 名可行权激励对象未缴纳行权款,视为放弃本期行权,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 41.9071 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根据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中“第十四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

激励对象劳动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获授并已行权的部分/已获授并已解除限售部分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

若激励对象退休而离职的,其已获授并已行权的部分/已获授并已解除限售部分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注销/回购注
销。

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若激励对象担任监事或独立董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股票的人员,则其已获授并已行权的部分/并已解除限售部分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

在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因 6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
职,1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退休,1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发生职务变更,以上人员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0.9604 万份应由公司注销。
3、根据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第十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二、行使权益的条件”之“(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的规定: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60% 0%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行权,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或者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在公司 2022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中,1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良
好,2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3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本次个人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2718 万份,由公司回购注销。

4、根据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第十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二、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三个考核期,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第二期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期间 业绩考核目标

第二个行权期/第二个解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5 亿元或 2022 年、2023 年扣
除限售期 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调整后)累计不低于
7,500 万元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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